共青團定西一中委員會青年志愿者章程
共青團定西一中委員會青年志愿者服務隊(以下簡稱青年志愿者服務隊)的服務宗旨是:服務學校,奉獻社會,捧出愛心,播撒希望,走出校園,走向社會。
志愿者服務隊在校團委領導下,在團市委和學校領導的指導下,發(fā)揚團的優(yōu)良傳統(tǒng)和作風,圍繞學校中心工作,開展生動活潑,有利于學校美譽度建設的活動。
?第一條 青年志愿者是指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和道德素養(yǎng),承認青年志愿者服務章程,愿意參加組織活動,并在其中積極工作,執(zhí)行組織決議,熱心社會服務和公益事業(yè),自愿參加服務工作的青年。志愿者因畢業(yè)或其他原因離隊,應該向校團委提交離隊申請。
第二條 青年志愿者必須履行下列義務。
(一)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,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,學習團的知識,學習科學、文化知識,不斷提高為他人服務的本領。
(二)宣傳、執(zhí)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,積極參加學校美譽度建設,努力完成團組織、志愿者服務隊交給的任務,在學習、勞動及服務活動中起模范作用。
(三)表率作用。規(guī)范行為,樂于奉獻,立足本班,服務學校,爭當表率,弘揚正氣。
(四)服務作用。立足校園,多做服務,扶老助殘、互幫互學。創(chuàng)造條件走出校園,奉獻社會。
(五)虛心向別人學習,熱心幫助同學進步,及時反饋學生的意見和建議。
(六)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,勇于改正缺點和錯誤,自覺維護團結。
(七)青年志愿者在工作時必須穿校服,佩帶校牌和志愿者徽章。
第三條 青年志愿者享有下列權利
(一)參加青年志愿者服務隊開展的各類活動,接受組織的教育和培養(yǎng)。
?(二)在隊內有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。
(三)在隊的會議上,參加關于青年志愿者服務隊的活動安排,對服務工作提出建議,監(jiān)督隊的領導機關和隊的工作人員。
(四)對隊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,在堅決執(zhí)行的前提下,可以保留,并且可以向團委提出。
(五)參加隊的組織討論對自己處分的會議,并且可以申辨。班級和個人都無權剝奪隊員的權利。
第四條 接收青年志愿者必須嚴格履行下列手續(xù):
?(一)本人申請。凡是有以上基本條件并愿意加入青年志愿者組織的青年,首先由本人向校團委提出申請,并填寫必要的表格,寫明自己的姓名、年齡、特長、班級等基本狀況。并有班主任簽署推薦意見。
(二)組織審核。校團委接到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后,對其所填寫的基本狀況進行審核,在確認其基本具備青年志愿者條件后批準加入并進行公示。
(三)參加活動。被校團委批準加入青年志愿者后,必須嚴格履行青年志愿者的義務,積極參加青年志愿者組織開展的各種志愿者服務活動,服從組織安排。
第五條 對于模范履行青年志愿者義務、在志愿者服務活動中成績突出的青年志愿者,團的組織應當給予優(yōu)秀共青團員稱號。對于優(yōu)秀青年志愿者中的入黨積極分子,團委負責向黨組織推薦。
?第六條對于不執(zhí)行青年志愿者服務隊的決議、違反章程的青年志愿者,隊的組織應當進行批評和幫助,情節(jié)嚴重的,報學校德育處,給予處分。
?第七條青年志愿者服務隊與學生會同在團組織指導下工作,工作上隸屬校團委。在工作上互相配合,聯(lián)合為學校、為學生開展服務。
共青團定西一中委員會
二○○八年十二月